吡虫啉PD20095710
- 登记证号
- PD2009571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在稻飞虱卵孵化初期至低龄若虫期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1、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2、施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筒靴等相应的防护措施,施药后用肥皂清洗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3、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冼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误入眼睛和皮肤,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及时进行催吐,严重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食品、饲料、饮料及火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