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草净PD20081412
- 登记证号
- PD20081412
- 农药名称
- 扑草净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吉林市松润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8-10-2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扑草净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阔叶杂草 | 100-150克/亩 | 药土法 |
1、施药时期:⑴水稻秧苗返青后⑵防除眼子菜等后期杂草,插秧后15-30天。 2、施药方法:每公顷用药量混细潮土300千克 (或每亩用药量混细潮土20千克),做毒土撒施,施药前堵住进出水口,施药后保持3-5厘米药水层5-7天,不灌不排,然后转入正常管理。 3、称量应准确,撒施要均匀,可先将称好的药剂与少量细土混匀,均匀撒施,否则易产生药害。
本产品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它能抑制杂草的光合作用,使之因生理饥饿而死亡。
1、应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施药量应根据土质、有机质含量、杂草种类、杂草密度、气温而定。 2、本产品在土壤中移动性较强,砂性强的土壤慎用。 3、水稻生育期禁止茎叶喷雾。 4、施药器械洗净后才能喷洒其它作物。 5、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产品对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