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118
- 登记证号
- WP2008011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7%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7
- 批准日期
- 0.57%
- 备注
- 2022年04月24日,增加室内跳蚤、室内尘螨、室内臭虫、室内蚂蚁。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05%
右旋苯醚氰菊酯0.12%
胺菊酯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尘螨 | / | 喷雾 |
| 室内 | 臭虫 | / | 喷雾 |
| 室内 | 蚂蚁 | / | 喷雾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 室内 | 跳蚤 | / | 喷雾 |
用时先摇匀罐体,对准蜚蠊(俗称蟑螂)、蚂蚁、臭虫、跳蚤和尘螨出没及栖息处直接适量喷射。或对蚊、蝇飞行活动空间斜上方各个方向喷雾。每立方米喷射0.5秒左右。使用后关闭门窗,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将门窗打开,充分通风即可进入。
本产品能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蚂蚁、臭虫、跳蚤、尘螨,可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
1.仅限室内使用。切勿将罐体倒置喷射或直接喷向人体、食物,避免接触皮肤和餐具。2.使用时远离易燃易爆品,严禁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3.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后洗手。5.过敏者禁用,使用本品如有不适感,请开启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使用本品若有不适感,请开启门窗,使室内空气充分流通,并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勿在50℃以上环境和面朝烈日的玻璃橱窗下存放。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运输本品时请注意轻装轻卸,以防破烈,造成气体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