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95737
- 登记证号
- PD20095737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20-30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如需二次用药应在一次用药后15-20天时使用。 2.每亩按推荐剂量拌湿润细土(砂)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保持3-5厘米,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
1.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2. 本产品在杂草发生初期使用,防除雨久花、节节菜、陌上菜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对稗草有抑制作用。
1. 本产品每个季最多使用1次。2. 本产品用药量少,必须准确称量。 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6. 本品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7.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皮肤接触,应以大量清水冲洗;键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