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95740
- 登记证号
- PD20095740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2%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乐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批准日期
- 0.32%
- 备注
- 该产品为药肥混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016%
丁草胺0.3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2625-15781克/亩 | 直接撒施 |
水稻抛秧后5-10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使用本品;施用时,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此期间可补水不能排水,水不能淹没水稻心叶。
本品为药肥混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水稻施肥返青分蘖除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田不宜使用。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到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6、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到水生蔬菜田。
若不慎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肥皂水清洗干净。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
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