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喹·氟磺胺PD20095749
- 登记证号
- PD20095749
- 农药名称
- 松·喹·氟磺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噁草松11%
氟磺胺草醚5.5%
精喹禾灵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00毫升/亩 | 喷雾 |
于春大豆田苗后3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进行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精喹禾灵和异噁草松混配的三元除草剂,融合三种大豆田苗后除草剂的优点,经过合理配比加工而成,更适合东北地区春大豆田使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除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应选择无风晴天施药。3. 与其它作物间套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4.使用本品后次年可以种植大豆、移栽水稻、玉米、棉花、花生;不可种植谷子、苜蓿、麦类、甜菜、蔬菜等敏感作物。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妥善处理剩余药液,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