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095755
- 登记证号
- PD20095755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8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批准日期
- 108克/升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0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花生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用药最好;在杂草叶龄较大时,适当加大药量。
本品为阔叶作物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够很快被禾本科类杂草的叶片吸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杂草的茎和根上的节点分生组织,使其失再生能力而防除杂草。
1、使用时避免药物飘移到玉米、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下雨前1小时内不要喷药。 3、本品对鱼类有毒,避免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流入池塘、河流、湖泊等。 4、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手、洗脸、换衣服。 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花生田,不能使用本品。
1、如有中毒现象,立即置患者于空气流通处,并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到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若溅到皮肤上,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那个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 2、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