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95767
- 登记证号
- PD20095767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批准日期
- 4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4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大豆苗后早期1-2复叶期,杂草2-3叶期使用; 2.每季大豆最多使用本品1次。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大豆田苗后除草剂,对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效果显著,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除鸭跖草、藜、苋、龙葵、苍耳、蓼等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1.配制药剂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2.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3.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等;4.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本品,以免对下茬作物造成影响。如遇特殊情况需重喷时,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用药;5.本品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下茬不宜种植白菜、甜菜、高粱、谷子、向日葵、马铃薯、亚麻、油菜、蔬菜等敏感作物;6.本品对大豆安全,但玉米、高粱、蔬菜等作物对其敏感,施药时注意不要污染这些作物,以免产生药害。果园中使用,切勿将药液喷洒到树叶上;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经口,经皮毒性低,但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饮,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目前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