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140931
- 登记证号
- PD20140931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亚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9
- 批准日期
- 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滩涂 | 钉螺 | 50克/平方米 | 喷粉 |
采用喷粉法,每平方米喷洒药50克。因喷粉的滩涂地面可能有草、土、瓦砾等遮蔽钉螺而影响灭螺效果,可反复多次使用,以提高钉螺死亡率。
本品用于消灭钉螺以控制血吸虫的生活环境,对螺卵也有致死作用。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2、施药时,应穿戴口罩、防护镜、工作服、手套胶鞋,避免药剂进入口中、吸入鼻中、触及皮肤、溅到眼睛;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手和身体其它接触到药剂的部位。用水彻洗施药器械。3、禁止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如果误服,给服半杯水,用手指抠喉反复催吐,直至呕吐干净并携标签看医生,对症治疗;如果吸入鼻中,把病人移出污染区给予新鲜空气并看医生;如果接触到皮肤,用清水清洗;如果溅到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并看医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