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硝酚钠·噻苯隆PD20230733
- 登记证号
- PD20230733
- 农药名称
- 复硝酚钠·噻苯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6
- 批准日期
- 0.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7克/升(噻苯隆1.08克/升,复硝酚钠1.62克/升)。5-硝基邻甲基笨酚钠0.025% ,0.27克/升;对硝基笨酚钠0.075%,0.81克/升;邻硝基笨酚钠0.05%,0.54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复硝酚钠0.15%
噻苯隆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调节生长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在分蘖末期、孕穗末期(抽穗前5—7天)、齐穗期各施药一次,推荐用水量30公斤/亩。2.请勿超剂量用药以避免药害,注意喷雾均匀。3.施药后1天内降雨可能影响药效发挥,用药前应注意天气变化。
本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促进根、茎、叶芽的生长,诱导花芽分化等功能,能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的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品质。
1.用药应均匀,用药最适浓度因品种、气温、栽培管理而异。2.本剂加水稀释后,应于当天使用,久置后施用会降低药效。3.本品应在阴天或晴天使用,严禁高温烈日用药,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4.喷药时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清洗裸露部位。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1.眼睛接触,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如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7克/升(噻苯隆1.08克/升,复硝酚钠1.62克/升)。5-硝基邻甲基苯酚钠0.025%,0.27克/升;对硝基苯酚钠0.075%,0.81克/升;邻硝基苯酚钠0.05%,0.5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