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氟酰草胺·氟噻草胺PD20230720
- 登记证号
- PD20230720
- 农药名称
- 吡氟酰草胺·氟噻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6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38克/升(氟噻草胺169克/升,吡氟酰草胺16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氟酰草胺15%
氟噻草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小麦播种后出苗前、杂草未出土时进行土壤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严格按照推荐用量使用,勿超剂量使用避免药害。每亩兑水30—45公斤,均匀细致喷雾,不重喷、不漏喷。土壤墒情不足的田块应适当加大兑水量。3.小麦播种应注意播种质量,避免种子裸露于土表,以免对种子和幼苗造成影响。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不同作用机理的两个除草剂混配而成,可被杂草根系和幼嫩芽、叶吸收,对小麦田一年生杂草有防治效果。
1.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应用时注意勿随意加大用药量,同时后茬避免种植敏感作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避免呕吐物吸入肺部,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38克/升(氟噻草胺169克/升,吡氟酰草胺16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