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95778
- 登记证号
- PD20095778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8-12毫升/亩 | 喷雾 |
1、若虫、成虫发生期施用最佳,虫害发生严重时用批准登记高剂量; 2、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全部枝叶,才能充分发挥药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在甘蓝、小白菜和萝卜上为7天;
本品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1、本品为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在害虫、害螨并发时,应配合使用杀螨剂并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高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