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30702
- 登记证号
- PD20230702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6
- 批准日期
- 15.5%
- 备注
- 质量浓度171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9克/升,氯虫苯甲酰胺13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4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5%
氯虫苯甲酰胺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2.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3.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之内下雨,请勿施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非内吸性,通过叶膜渗入叶片组织。氯虫苯甲酰胺作用于昆虫的鱼尼丁受体,使内部储存的钙非正常流失,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活性。甲维盐和氯虫苯甲酰胺混配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71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9克/升,氯虫苯甲酰胺13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