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噻虫啉PD20241724
- 登记证号
- PD20241724
- 农药名称
- 螺虫·噻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批准日期
- 0.02%
- 备注
- 质量浓度0.2克/升(螺虫乙酯0.1克/升,噻虫啉0.1克/升)。 2024年11月12日,增加兰花(庭院)蓟马、月季(庭院)介壳虫、月季(庭院)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0.01%
噻虫啉0.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兰花(庭院) | 蓟马 | / | 喷雾 |
| 月季(庭院) | 介壳虫 | / | 喷雾 |
| 月季(庭院) | 蚜虫 | / | 喷雾 |
| 观赏菊花(庭院) | 烟粉虱 | 喷雾 |
1.于庭院观赏菊花烟粉虱、兰花蓟马、月季蚜虫、月季介壳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2.本品无需稀释,直接喷雾使用。喷药时务必均匀周到,叶片正反面及枝干均应着药,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
本品是由螺虫乙酯和噻虫啉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螺虫乙酯属季酮酸类化合物,通过抑制昆虫脂质的合成,造成其中毒死亡,是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的杀虫杀螨剂。噻虫啉是一种氯代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接合后膜,通过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结合,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正常传导,引起神经通道的阻塞,造成乙酰胆碱的大量积累,从而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产品不能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