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氟氯·噻虫胺PD20241732
- 登记证号
- PD20241732
- 农药名称
- 高氟氯·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思迈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批准日期
- 26%
- 备注
- 质量浓度294克/升(高效氟氯氰菊酯68克/升,噻虫胺22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6%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 | 蒜蛆 | 100-250毫升/亩 | 灌根 |
1.于大蒜蒜蛆幼虫发生始盛期兑水灌根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0—50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产品在大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高效氟氯氰菊酯和新烟碱类杀虫剂杀噻虫胺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触杀、胃毒和杀卵作用,用于防治大蒜蒜蛆。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以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禁止饮食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对眼睛有刺激性。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94克/升(高效氟氯氰菊酯68克/升,噻虫胺22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