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230665
- 登记证号
- PD20230665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6
- 批准日期
- 35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3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3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8-26毫升/亩 | 喷雾 |
1.应根据推荐剂量于水稻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施药1次,推荐兑水量50—60公斤/亩。施用时避免雾滴飘移到临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以被植物吸收并分布于作物体内,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从而防治水稻稻飞虱。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和防护镜等防护措施。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等身体部位。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部分非靶标节肢动物高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谨慎施药。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分数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