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嘧菌PD20230658
- 登记证号
- PD20230658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嘧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6
- 批准日期
- 11%
- 备注
- 质量浓度118克/升(精甲霜灵35克/升,咯菌腈12克/升,嘧菌酯71克/升)。 2024年11月12日,增加花生根腐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6.6%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烂秧病 |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立枯病 |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227-454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本品是种子处理杀菌剂,由三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配而成。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应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鞋、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并尽快就医诊治。4.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18克/升(精甲霜灵35克/升,咯菌腈12克/升,嘧菌酯7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