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PD20132131
- 登记证号
- PD20132131
- 农药名称
- 高氯·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3
- 批准日期
- 3.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
高效氯氰菊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8.1-37.5克/亩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初期进行叶面喷雾,施药次数为1次。2.田间喷雾最好在上午或傍晚,避免高温和烈日天气施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伴有熏蒸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的神经生理活动,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触杀性杀虫剂,作用机理为干扰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而导致昆虫死亡,其作用方式主要是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迅速,击倒速度较快。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3.对眼睛呈轻度至中度刺激,施药后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施药后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4.本品对鱼剧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不可污染水源。对蜜蜂高毒,蚕剧毒,应避开作物花期用药,不可污染桑树和养蚕场所。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昏迷、呕吐等。如误食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应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存。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