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082850
- 登记证号
- PD2008285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2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剑麻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林木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果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柑橘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桑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橡胶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茶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20-30千克,均匀喷雾一次。 2、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避免在下雨前或大风天用药。
该药业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等绿色部位吸收,在体内传导到各部分,将杂草连根杀死。具有杀草谱广,适用范围宽,使用方便,除草效果较好等特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用药时防止将药液喷洒或飘移到作物的叶片及嫩枝上,以免产生药害; 2、本品遇土壤立即钝化失去活性,必须茎叶处理。施药时间以杂草出齐处于旺盛生长期和开花期,有较大叶面积,能接触较多药液为宜; 3、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施药后4-6小时内降雨对药效有影响; 4、本品以清水按推荐对水量配制,不可过多或过少,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尚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立即就医。
1、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得与其它农药、种子、食物等同储同运。 2、不可用马口铁、中碳钢类容器,宜用塑料类容器盛装; 3、低温长期储存,会有少量结晶析出,用时充分摇动容器,使其溶解,以保证药效。
草甘膦铵盐含量: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