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除灵PD20132046
- 登记证号
- PD20132046
- 农药名称
- 草除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1
- 批准日期
- 5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除灵5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油菜田 | 繁缕、牛繁缕、雀舌草等阔叶杂草 | 32-37毫升/亩 | 喷雾 |
1.直播油菜苗后4~6叶期,阔叶杂草3~5叶期、刚出齐 苗时,背负式喷雾器每亩对水25~30升,或拖拉机喷雾器每亩对水7~20升, 对全田茎叶均匀喷雾处理。 2.干旱或喷头流量及杂草密度较大时应采用较高的登记核准用药量和对水量。
本品为油菜田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繁缕、牛繁缕、猪殃殃、 雀舌草等油菜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1.油菜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严格按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 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 2.不推荐用于芥菜型和白菜型油菜品 种。冬季霜冻期,杂草停止吸收和生长,不宜施用。 3.本剂型制剂储藏 后,常有分层现象,使用前用力摇匀后配制药液,不影响药效。 4.本品 对鱼等水生生物为中等毒性。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 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应穿戴 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及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 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 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水产 养殖附近禁用,温度低于8℃时,不宜用药。
1、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2、若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上,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若不慎将药液溅入 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携带此标签就 医。 3、如误服,立即用水漱口,禁止引吐,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 地方,保持病人静止状态并携带此标签,请医生对证治疗。本品无特效 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