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32041
- 登记证号
- PD20132041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1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滨海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甜菜夜蛾 | 2-3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4-3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 韭菜 | 葱须鳞蛾 | 6-8毫升/亩 | 喷雾 |
1.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大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可防治甘蓝甜菜夜蛾、韭菜葱须鳞蛾、大葱甜菜夜蛾、豇豆蓟马。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急救措施: 误吸: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治疗,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再请医生诊治。误触:皮肤接触药液后,请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