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酮PD20241906
- 登记证号
- PD20241906
- 农药名称
- 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2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噁草酮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移栽前灌水整地后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稻田灌水整平后均匀喷施于田内。2.施药后2天内只灌不排,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避免淹没水稻心叶。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移栽水稻田芽期除草剂,可以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鸭舌草、丁香蓼、鳢肠、紫萍、节节菜、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戴防护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2.用于小苗、弱苗、病苗田或大风天施药、施药不均匀、水层过深淹没水稻心叶时易出现药害。3.移栽时不得在田间寄秧,禁止将稻苗沉入田水中。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避免药剂与其他作物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分数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