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草松钠盐PD20241908
- 登记证号
- PD20241908
- 农药名称
- 灭草松钠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批准日期
- 48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40%。灭草松钠盐43.6%,524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4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建议在水稻分蘖后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2.施药前排水使杂草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1—2天恢复正常水位,勿使水层淹没水稻心叶,以免发生药害。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触杀型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通过叶片接触而起作用。药液通过杂草叶面渗透传导至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和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而死亡。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鸭舌草、丁香蓼、草龙、耳叶水苋、鳢肠、紫萍、泽泻、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必须穿戴好帽子、口罩、护目镜、长衣、长裤、手套、鞋或使用保护措施,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部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本品对棉花、蔬菜等阔叶作物较为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使用时注意防止飘移。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立即脱除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就医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炭(医用活性炭)。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分数40%。灭草松钠盐43.6%,52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