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32016
- 登记证号
- PD2013201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0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5500-11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防治柑橘潜叶蛾在盛发初期均匀喷雾;使用时注意叶片正反两面均匀施药。2.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天气条件下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且残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柑橘潜叶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为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在使用过程中要和菊酯类及有机磷类等其它农药品种交替使用,不要随意加大用药量。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期禁止使用。对赤眼蜂极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剧毒、对蚕剧毒,使用时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沟渠内洗涤,更不得将残剩药液倒入河塘、沟渠等水域;禁止在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施药。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5.清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本品为有毒品,运输时使用危险化验品车辆,并按危险品运输规定运输。4.本品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