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效唑PD20241927
- 登记证号
- PD20241927
- 农药名称
- 烯效唑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百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4克/升。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省沧州百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效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调节生长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分蘖后期(约拔节前一周)喷雾施药一次,建议亩兑水量30—45公斤/亩。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三唑类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生物学效应有抑制顶端生长优势,矮化植株,防止倒伏,增强光合效率,提高作物抗逆能力。
1.请按照推荐剂量使用。若用量过高,抑制过度时,可增施氮肥或喷施赤霉素解救,促进作物恢复生长。2.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施药工作。5.遇特殊气候、贫瘠地块等造成作物长势较差时不宜用药。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中毒急救: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