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隆PD20081345
- 登记证号
- PD20081345
- 农药名称
- 苯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0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9-15克/亩 | 喷雾 |
1.用药适期为小麦2叶期至拔节期均可施药,以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用药效果最好。 2.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苗后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可以被杂草的根、茎、叶直接吸收,用药后阔叶杂草停止生长,逐渐褪绿变黄,心叶坏死,直至死亡。
1.苯磺隆活性高,用量小,药量要称准,配药应采用二次稀释法。 2.施药时防止药液飘洒到阔叶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不能用于阔叶作物田和间、套作有阔叶作物的麦田。间套或后茬种植花生、大豆、棉花等阔叶作物的冬小麦田,应冬前施药。安全间隔期不少于90 天。 4.气温21℃以上,土壤墒情好,防效最好;干燥寒冷(10 ℃以下)时施药除草效果慢而低;冬前化除,杂草幼小,除草效果高;春季化除,杂草长大,防效差。 5.冬麦区不能用药过晚,尤其不能在寒流来临前用药。 6.淮北地区的旱茬麦田,3月下旬不能再用药,以防影响后茬大豆、花生、棉花和瓜类作物的生长,药后90天内不能种植上述等阔物,以免产生药害。 7. 施药后药械应充分冲洗干净,剩余药液不能倒入田中,也不能污染池塘和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等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工作服清洗干净。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