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1343
- 登记证号
- PD2008134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施药时期:杂草生长旺盛期。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1、内吸传导性强,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2、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药液应用清水配制,泥浆水配制会降低药效; 3、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施后4小时内遇到大雨时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4、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宜使用塑料容器; 5、与土壤接触立即 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6、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本品抗性较强,应配以其他除草剂交替使用; 7、对蜜蜂、家蚕、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时应避免污染蜂场、桑园、鱼塘和河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也可拨打中国预防医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