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080105
- 登记证号
- WP2008010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山城蚊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19
- 批准日期
- 1.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时拧开瓶盖,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即可。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保持液瓶竖立状态,无需旋下液瓶。当药液用完后,请更换液瓶。
本品使用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有效驱蚊,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1、使用时请注意通风。2、使用后应洗手,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3、若更换新的电热蚊香液时,请先切断电源。4、避免阳光直射。5、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6、用后洗手,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本品无专用解药,使用时如有不良反映,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
1、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2、贮运时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4、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