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PD20081320
- 登记证号
- PD20081320
- 农药名称
- 毒·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土地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19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
辛硫磷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125-15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三化螟幼虫盛孵高峰期和水稻分蘖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2次。 3. 本品对烟草、瓜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 本品含易光解成分,宜在傍晚前后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请勿施药。 5.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产品为复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残效期长.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三化螟幼虫,宜在幼虫盛孵高峰期和水稻分蘖期施药。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由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