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杀螟松PD20081313
- 登记证号
- PD20081313
- 农药名称
- 马拉·杀螟松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土地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16
- 批准日期
- 1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螟硫磷2%
马拉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幼虫盛孵高峰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3.本品对瓜类、甘薯、桃树、萝卜、油菜、青菜、卷心菜等十字花科蔬菜及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3.避开蜜蜂、水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 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呕吐、肌肉抽搐、惊厥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