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氟草醚PD20095806
- 登记证号
- PD20095806
- 农药名称
- 乙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6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二苯醚类苗后选择性除草剂。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
1、本品仅应用于加工制剂,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 2、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戴防护眼镜和化学手套。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蒸汽泄露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3、灭火时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在上风向灭火。小量泄露用砂土覆盖,收集于容器中,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5、用过的器具及清洗废液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它用。
1、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2、若被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可洗胃导泻,送医院对症处理。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堆码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