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95812
- 登记证号
- PD20095812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6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06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植保农药厂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
辛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150-300 | 喷雾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高梁、黄瓜、菜豆等作物对辛硫磷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产生药害。 3、本品在光照下易分解,药液应随配随用,适宜施药时间为傍晚前后。 4、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低毒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药的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
1、避免在强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2、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 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安全间隔期间为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能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立即 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其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 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 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 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