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菊酯PD20095822
- 登记证号
- PD20095822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帅克(河南)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6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叶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叶菜菜青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在害虫、害螨并发的作物上,应配合使用杀螨剂。3.本品在大风天或预计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并含有增效剂甲基增效磷30.0%,具有击倒力较强、用药量较少、杀虫效力较高,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兼驱避效应等特性。特别适于防治十字花科叶菜菜青虫。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应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得在茶树上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虾等水生生物、家蚕极毒,使用时应远离河流、池塘、桑园、养蜂蚕场所。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应密切注意对作物蜂群的影响,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器械、残余药剂、废旧包装物应用弱碱水冲洗中和水解处置。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手套、口罩、胶靴,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严禁孕妇、哺乳期妇女、带红伤者使用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7.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不得在施药后24小时内进入。
本品中毒症状为呕吐、神经过敏、悸惧、严重时震颤以及全身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者沾附皮肤,应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救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