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异丙威PD20131995
- 登记证号
- PD20131995
- 农药名称
- 吡蚜·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批准日期
- 72%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54%
吡蚜酮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20克/亩 | 喷雾 |
防治水稻稻飞虱在若虫发生高峰期使用。每亩用本制剂15-20克,兑水45-60公斤喷雾用药。
本品为吡蚜酮和异丙威新型、高效复配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长。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4.对蜜蜂,应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对蚕中毒,不要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对赤眼蜂有较高的风险,在赤眼蜂放飞区禁用;对鱼中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休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鸟类保护区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送医院对症处理。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