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菌清PD20131983
- 登记证号
- PD20131983
- 农药名称
- 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早疫病 | 150-175毫升/亩 | 喷雾 |
发病初期(或发病前)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大风天或预计降雨,请勿施药。
百菌清与真菌细胞中的3-磷酸甘油醛脱氢酶中的半胱氨酸的蛋白质结合,破坏细胞的新陈代谢而丧失生命力。其主要作用是预防真菌侵染。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施药3次。 2、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 3、对鱼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能污染鱼塘和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梨、柿、桃、梅和苹果树等接触药液会发生药害;与杀螟松混用,桃树易发生药害;与炔螨特、三环锡等混用,茶树会产生药害。 4.施药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 5.施药结束后,及时将喷雾器清理干净,然后应马上用清水冲洗受药液污染的身体部位。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在安全地点妥善处理,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 6.患皮肤病及其它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以及哺乳期、孕期的妇女暂停喷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 分钟。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导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