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95858
- 登记证号
- PD20095858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6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S-氰戊菊酯1%
辛硫磷3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没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施药时间最好在早上10时前或下午4时后。 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产品为S—氰戊菊酯和辛硫磷混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1.药液随用随配,不可随意更改制剂用量。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禁止在茶树上施用,茶园附近慎用。 7.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急性中毒多发生在12小时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重者出现昏迷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诊治,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则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