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莠PD20131966
- 登记证号
- PD20131966
- 农药名称
- 甲·乙·莠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
甲草胺6%
莠去津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40-2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夏玉米播后苗前使用本品2100-3300克/公顷,兑水750公斤进行土壤 喷雾。2.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阵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甲草胺、乙草胺和莠去津经过合理的配比配制而成,在夏玉米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喷雾,可有效防除夏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除草效果与田间气候有密切关系,墒情好,温度高,药效好,反之药效发挥慢。 3.在苗床、弱苗、小苗及持续低温多雨时禁用。 5.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使用前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就医。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误服,勿自行引吐,勿给患者喂食任何东西,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