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95869
- 登记证号
- PD20095869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6
- 批准日期
- 600克/升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6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毒土法 |
移栽后4-6天,采用毒土法按推荐用量将药剂混成毒土均匀撒施田面。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施药时田面要整平,以免造成药害。
本剂是移栽水稻田芽前除草剂,水乳剂在水中扩散性较好,容易被杂草吸收,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较安全。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要求均匀,漏水田、病苗、弱苗田不要施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本剂对鱼类有害,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养鱼稻田,不能使用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