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131950
- 登记证号
- PD20131950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批准日期
- 3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莎草 | 8-12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8-12克/亩 | 毒土法 |
1 水稻移栽后3 ~ 5 天,每亩均混细潮土15 ~ 20 千克,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应有 3 ~ 5厘米浅水层,保水5 ~ 7天后正常管理,也可在移栽前4 ~ 6 天撒施。 2 施药适期宜在移栽后杂草2叶期以前用药(2~5叶期也可用药,但要适当增大用药量),也可在植前1~2天(整地灭茬时)用药(要适当增大用药量)。 3 移栽后5~7天,如针对三棱草应于三棱草高度低于3~5厘米,尚未露出水面时施药。每亩用本品兑水30 ~ 40公斤,进行茎叶喷雾,在稗草危害较严重的地块,应与杀稗剂搭配施用,田块应尽量整平,施药后保持5厘米水层5~7天。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由植物的根和叶片吸收,阻止敏感杂草的细胞分裂和生长,使其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中泽泻、鸭舌草、陌上菜、矮慈菇、节节菜、水莎草、水苋菜、牛毛毡等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高剂量下对稗草有一定抑制作用。
1 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一次用药不少于80 天;二次用药90 天。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时请勿与阔叶作物接触。 3 对东北地区莎草科杂草严重地及防除多年生藨草宜在第一次用药后20 ~ 25天第二次施药。 4 本品为高效磺酰脲类除草剂,使用时称量要准确,勿超量使用。 5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及药械等。 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7 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排水至蔬菜田。 8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