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PD20141310
- 登记证号
- PD20141310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29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稻瘟酰胺属酰胺类杀菌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注意个人防护: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工作场所应防火、防尘、防止泄露。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人员应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盖住泄漏物,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收集回收运到特殊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做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转移到通风处;如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