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81303
- 登记证号
- PD20081303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5%
扑草净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土壤喷雾 |
1、棉花、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1次,只作土壤处理,可作杂草茎叶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酰胺类除草剂乙草胺和三氮类扑草净复配而成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棉花、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1]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时期,在土壤湿度大(如易积水地块)、有机质含量低、温度高的情况下降低用药及兑水量;土壤干旱时加大用水量及用药量。[2]南方湿度较大旱田、高温多雨地区有利于药效的发挥,用药量可适当酌减,覆膜田饱和蒸汽压高,用药量须根据实际施药面积计算并适当酌减。[3]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高粱、谷子、黄瓜等敏感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4]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洗手洗脸等。[5]本剂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