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5896
- 登记证号
- PD20095896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润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30
- 批准日期
- 81.5%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播后苗前或播栽前,土地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未来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3、本品棉花每个生长季最多使用一次。
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 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 .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5 .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6 . 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7 . 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8 .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如溅入眼睛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应除去被溅物及衣服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须洗涤后才能使用。万一中毒或误服时,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