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95904
- 登记证号
- PD20095904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30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5%
扑草净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东 | 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可有效防除春玉米、春大豆、花生田中的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看麦娘、蓼、藜、马齿苋、苋菜、鸭跖草、荠菜、铁苋菜、风花菜、苍耳、龙葵等多种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春玉米、春大豆田每亩用药200~250克,花生田每亩用药150~250克,可根据农田杂草发生基数大小选择上下限。覆膜田及湿度较大的旱田,北方夏作田,低温、多雨地区用药量酌减。按每亩规定用药量加水40~60公斤,于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杀草谱宽,一次施药可控制作物整个生长期草害。
1、一般地区须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施药,北方夏作田播种后即刻施药。 2、喷药前土壤需平整,要求施药均匀、不漏喷、不重喷。受土壤湿度影响,根据不同地区情况确定用药量和加水量。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土壤湿度对药效影响很大,喷药后三至四天如不大雨,应及时补喷一次水、水量不应太少。 4、施药时应戴防护口罩、防护帽、防护手套,减少身体外露部分,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以免分解失效。 6、施药和清洗喷雾器时水要妥善处理,禁止污染河塘及水源。
1、口服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胸闷,重者可出现意识模糊和肺水肿。 2、本品无特效解救药物。 3、若接触到皮肤,用肥皂和水清洗;误入眼睛,应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若不慎中毒,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误服入:携带标签或说明尽快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防止潮湿,远离火源,并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2、本品应与食品、种子、饲料分开存放,谨防儿童接触和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