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230639
- 登记证号
- PD20230639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螺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7
- 批准日期
- 42%
- 备注
- 质量浓度506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50%,600克/升。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4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沟渠 | 钉螺 | 1-4毫升/立方米 | 浸杀 |
| 滩涂 | 钉螺 | 2-4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1.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中午高温时施药,螺死亡速度快。2.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沟渠中无水不施药。施药后1天保证水量不增加。如果遇下雨或涨潮,则要视具体情况补充施药。4.有效量按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折算,防治滩涂钉螺推荐制剂量:2—4毫升/平方米,使用方法为喷洒;防治沟渠钉螺,推荐用制剂量1—4毫升/立方米,使用方法为浸杀。
用于防治沟渠、滩涂钉螺。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剂接触眼睛。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安全使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剂,也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3.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贱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如误服,请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暂无特定解毒剂,请对症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506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50%,60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