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30637
- 登记证号
- PD20230637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7
- 批准日期
- 7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3克/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60公斤。2.在水稻上安全间隔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酰胺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