喹硫磷PD20095927
- 登记证号
- PD20095927
- 农药名称
- 喹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喹硫磷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在植物上有良好的渗透性,杀虫谱广,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在植物上降解速度快,残效期较短。 2.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不得吸烟、吃东西、饮水等。工作后,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氮、硫、磷的氧化物等毒性气体。着火时可用砂土、抗溶性泡沫或干粉灭火。 3.使用后的包装物应专业回收或处置,不得随意废弃或作他用。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 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液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