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PD20095941
- 登记证号
- PD20095941
- 农药名称
- 苄·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6%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
- 批准日期
- 1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2.4%
苄嘧磺隆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莎草 | 35-50克/亩 | 移栽后7天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多年生杂草 | 35-50克/亩 | 移栽后7天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35-50克/亩 | 移栽后7天药土法 |
水稻移栽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4-7天施药效果最佳, 施药前灌田水3-5厘米,每亩加细土(砂)20公斤拌均匀后撒施, 施药后保水7天,水层不能淹没秧苗芯叶,对漏水田采用缓灌补水,以确保除草效果。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 因此适宜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以使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如果田间 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可被防除,本品用在水稻移栽田对 防除稗草.一年生莎草.多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
1,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不可用于直播田.秧田等田块。 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慈菇田,水产养殖场等地块。禁止在河流水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禁止喷雾施药。 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 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施药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
本品对眼睛、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清洗,眼睛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中毒目前无特效解毒药应及时送医院。症状轻者采用诱吐法诊治, 症状严重者宜彻底洗胃,然后采用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