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酯·咯菌腈·精甲霜PD20230609
- 登记证号
- PD20230609
- 农药名称
- 吡唑酯·咯菌腈·精甲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7克/升(吡唑醚菌酯64克/升,咯菌腈16克/升,精甲霜灵2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6%
咯菌腈1.5%
精甲霜灵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75-100毫升/100千克种薯 | 拌种 |
| 马铃薯 | 黑痣病 | 75-100毫升/100千克种薯 | 拌种 |
1.本品在马铃薯播种前拌种使用1次。按推荐用药量,将药剂加少量水稀释后拌种,用水量1公斤/100千克种薯左右,使药剂均匀附着在马铃薯种薯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2.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本品是由吡唑醚菌酯、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的三元种子处理剂,具有保护、内吸治疗作用。用于拌种处理防治马铃薯黑痣病和晚疫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拌种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配药和种薯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口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3.拌种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薯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7克/升(吡唑醚菌酯64克/升,咯菌腈16克/升,精甲霜灵2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