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PD20095945
- 登记证号
- PD20095945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33克/亩(东北地区) | 播后苗前或苗后早期喷雾 |
1.春大豆播后苗前及苗后早期,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传导,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豆科植物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对豆科植物安全。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2、施用本品后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蔬菜、西瓜等敏感性作物; 3、用后的药瓶清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 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 2、避免儿童接触,并上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