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5948
- 登记证号
- PD20095948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棉花播后苗前土壤喷雾,用水量40-6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请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每季最多使用1次。
乙草胺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适用于棉花田芽前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未使用过本药剂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本品敏感。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者出现头昏、心悸、胸闷、疲乏、手足发麻等。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饮本剂时,立即饮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后或牛奶,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远离热源或火源。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